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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屋如何慎選租屋如何慎選:
最為重要就是房東人品與性格
其次為室友是否能夠尊重他人保持安靜
再來就是環境乾淨程度與租屋當地的便利性
房東【人品】【費用的分擔】【特殊的限制】
房客應主動詢問房東是否有特殊的限制,例如不可釘釘子、養寵物、帶異性過夜…等等,以便瞭解自己是否可以配合,並作為篩選房東的依據。
室友【人品】【作息】
詢問室友的職業及作息來瞭解自己是否可以接受。如室友的作息為日夜顛倒者,自己可否接受。
對於房屋本身的重要考量因素:
外在環境:
為了瞭解附近環境日夜的狀況,如果時間允許,可以選擇不同的時段看房子,尤其特別提醒初來乍到的外地房客,對於當地生態不熟更需多次看屋,以避免因無法適應當地環境,發生提前解約情事而造成租賃雙方困擾。
【交通】【安寧】
【安全性】
1. 看屋時應結伴同行,並謹慎留意四週的環境。若不想麻煩他人,可告知朋友並約定時間,彼此以電話聯繫確認安全。
2. 進屋看屋時,請保持大門開放,以方便應變。
3. 公車族需考量住屋處與公車站牌間的路程約多遠,路燈照明設備如何,沿途是否有商家。
【空間品質】【結構安全】【漏水/管線/淹水】【居住安全】
價格/簽約:
1. 簽約前,可要求房東出示房屋權狀及身份證以確定是屋主本人。
2. 房東若不肯提供相關證明文件,可將承租地址抄錄,至地政事務所查詢該屋址之屋主資料,以確認簽約人是否為屋主。
3. 考慮租金價格相對於屋況是否合理。
4. 若價格談妥,決定承租後,應在付定金時,要求房東開收據。收據的內容應包含:出租地址、房東姓名、訂金金額、房東姓名、身份證號、預定起租日期及付訂日期,以免房東收了定金後,又拒絕承認出租。(附收據參考表格見50頁)
5. 定金支付金額多寡,雖無規定,但仍以租金的1/10為佳(租金不超過一萬元者,以不超過1000元為佳),避免因反悔定金全數被房東沒收,而造成生活壓力。
6. 民法429條規定:「租賃物之修繕,除契約另有訂定或另有習慣外,由出租人負擔。」因此看屋時若發現房屋有缺陷,則儘可能事前在租屋契約中載明修復的權責,及雙方在修復費用的分攤方式,以免日後發生糾紛。
7. 若承租對象為二房東時則需特別小心,以免將來二房東與房東解約時招致自己的權益受損。向二房東承租時,應注意的事項有:
a. 二房東與大房東的租期是否即將到期。
b. 二房東與大房東簽定契約中,是否註明不得轉租、分租條文。
c. 二房東如果欲提前搬走,記得向二房東要回押金。
8. 在契約中預留提前解約的條款(如扣一個月押金),以免住不滿意又無法搬家,或提前搬走卻面臨房東沒收全數押金的慘劇。
9. 根據《土地法》第99條規定:「擔保金(押金)不得超過二個月房屋租金之總額。」房客不妨據此法條適時向房東爭取合理的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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